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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农汇冷链食品有限公司 制冷剂及载冷剂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安徽鑫农汇冷链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17 浏览次数:52次

第一章 询价公告

安徽鑫农汇冷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制冷剂R507AR744(二氧化碳制冷剂)及载冷剂乙二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制冷剂R507AR744及乙二醇原液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采购预算:不超过45万元,按实结算其中R507A限价53133/R744(二氧化碳制冷剂)限价1240/乙二醇限价6866/

5. 交货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界首村段庄组39号安徽鑫农汇冷链食品有限公司

6. 报价截止时间:以询价通知书规定时间为准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混合制冷剂R507AR744(二氧化碳制冷剂)及载冷剂乙二醇,具体如下:

(一)混合制冷剂R507A

R507A是由R125(五氟乙烷)与R143a1,1,1-三氟乙烷)按50%:50%质量配比组成的共沸混合制冷剂,属于HFC型环保制冷剂,臭氧消耗潜值(ODP)为零,安全级别为A1(无毒不可燃)。

1. 技术要求:

产品标准:符合T/ZZB 3141-2023《混合制冷剂R507A》团体标准,或HG/T 6052-2022《混合制冷剂R507系列》行业标准中相关要求;

主要成分:R125(五氟乙烷,CAS:354-33-6/R143a1,1,1-三氟乙烷,CAS:420-46-2),配比为50%:50%

水分含量:符合HG/T 6052-2022标准要求;

外观:无色无味不燃气体。

2. 采购数量及配送方式:

预估采购总量:7吨;

本次首次配送量:5吨,根据采购人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据实配送;

剩余2吨后期根据采购人通知分批配送,每次配送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结算方式: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

(二)R744(二氧化碳制冷剂)

R744即二氧化碳制冷剂,是一种无机天然工质,食品级,常温下为无色无味气体,不可燃,ODP值为零,GWP值极低,不破坏臭氧层,属于环保型制冷剂。

1. 技术要求:

产品标准:符合GB/T 23938-2021《高纯二氧化碳》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CAS编号:124-38-9

纯度:≥99.99%

安全级别:A1(无毒不可燃);

外观:常温下为无色无味气体;

水分含量: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

2. 采购数量及配送方式:

采购总量:20吨;

配送方式:一次性配送至交货地点。

(三)乙二醇原液

1. 技术要求:

产品标准:符合GB/T 4649-2018《工业用乙二醇》标准要求;

纯度:≥99.99%(优等品或一等品);

用途:载冷剂;

外观:无色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

 水分含量:符合GB/T 4649-2018标准要求。

2. 采购数量及配送方式:

采购总量:5吨;

配送方式:一次性配送至交货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针对本项目采购的R507AR744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R507A制冷剂及二氧化碳),以及《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包含R507A和二氧化碳);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R507A制冷剂及二氧化碳),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对于乙二醇(不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按一般化学品管理,无需提供上述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但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 运输资质要求: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56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供应商自身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合作运输单位签订的有效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以及该运输单位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1. 随货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随货提供以下文件: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SDS),其中R507A危险性类别为第2.2类不燃气体;

安全标签;

产品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1. 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四、报价要求

1. 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税率13%)、含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全部费用的到厂价(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报价单须分别列明投递项目的R507A(元/吨)、R744(元/吨)及乙二醇(元/吨)的单价。

2. 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0日历日。

3. 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报价函(请采用公告内下载PDF版本);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产品技术参数说明及质量承诺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价投递至我公司邮箱:AHXNHLL@163.com

实行一次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限价,超出自动作废。

五、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过磅后,进行充装,充装完成后,根据磅单数据,当天结算完成

结算方式: R507A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R744和乙二醇按合同约定数量一次性结算;

发票要求: 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运输安全与装卸责任

1. 运输安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5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运输安全、道路安全及充装装卸货均由报价人(成交供应商)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 运输车辆与人员要求: 运输R507AR744的车辆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须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车辆须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理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

3. 装卸责任: 供应商负责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的卸货及充装工作,须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确保卸货及充装过程安全、规范。

4. 应急处置: 供应商应制定完善的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泄漏或紧急情况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处置。R507A发生泄漏时,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5. 限值豁免说明: 对于R507A制冷气体,若使用符合《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的非重复充装焊接气瓶,单个气瓶公称容积不超过22.3升,每个运输单元所运输的制冷气体净充装质量不超过500千克的,在道路运输环节可按照普通货物管理,豁免其关于运输企业资质、专用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但供应商仍须对运输安全负全部责任。

6. 交货验收: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包装、标识、产品质量等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退换货,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具体评审规则如下:

1.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报价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 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按R507AR744、乙二醇三项分别进行评审,以单项价格者推荐为该项成交候选人;

3. 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不能合理说明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八、合同主要条款提示

1. 质量标准: 供应商须保证所供产品为全新合格产品,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 验收: 货物送达后,采购人有权对产品的数量、包装、标识、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 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4. 违约责任: 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该批次货物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其他说明

1. 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安徽鑫农汇冷链食品有限公司所有。

2. 供应商参与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3.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采购数量进行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4. 未尽事宜,将在正式采购合同或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安徽鑫农汇冷链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界首村段庄组39

联系人:钱宗焱

联系电话: 18905506300

投递邮箱地址:AHXNHLL@163.com

截止时间:202642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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