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第二次)”询比公告
来源: 安徽省机械化粮库 发布时间:2026-09-17 浏览次数:29次
四川安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日常法律事务处理需要,提升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水平,拟对法律顾问服务机构进行公开询比,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报价。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安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SCAK〔2026〕-6
(三)采购人:四川安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3.7667万元/年(大写:叁万柒仟陆佰陆拾柒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预算,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服务期限:2026年10月-2028年9月,共两年。
二、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中选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 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 参与起草、审核采购人单位规章制度;
3. 草拟、审核经济合同、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书;
4. 对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订立重要合同、修改章程、企业合并/分立/破产/解散/改制/重组/上市、增减资本、投融资、担保、产权转让、招投标、重大资产处置、重大纠纷处理等事项进行法律审核,出具法律意见;
5. 根据《四川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对采购人及重要子企业的改制、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担保、非主业及境外投资、股权投资、章程修订、国有产权转让、核销资产损失、发行债券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6. 应邀列席采购人重大经营决策会议(如支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提供法律意见;
7. 根据采购人业务类型,制订合同范本;
8. 对有关企业或项目进行资信调查及法律论证;
9. 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年度或专项法律风险排查工作,协助提出防控建议;
10. 协助完善单位规章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
11. 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讼活动(代理费用另按附件承诺标准优惠收取);
12. 提供法制宣讲、法律培训服务;
13. 定期提供新颁布的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信息。
三、公告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在安徽省粮食产业集团官网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报价人(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供应商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四)供应商在宜宾市区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佐证材料)
(五)拟派律师在近三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供应商须按服务内容要求配置2-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主办律师须从事律师工作8年及以上(曾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优先),团队其他成员须从事律师工作3年及以上。(提供人员经验、律师执业证等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 供应商报价为一年期法律顾问服务费,包含为完成日常法律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通讯、资料、税费等),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诉讼、仲裁及重大非诉专项代理费用另行按附件承诺标准协商。
2. 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否则后期出现缺项等情况,采购人不予调整。
六、报名及获取询比文件
1、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18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现场或网络邮箱进行报名。
2、本项目询比文件无偿获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持以下资料至宜宾市翠屏区横九路与纵六路交口南300米(四川安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领取询比文件:
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网络(远程)获取。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master@anken.net.cn,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致电18383121967确认,格式自拟。
注:1.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报价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询比文件截止之日前进行重新登记)。
2.采购人不提供其他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启时间:2026年9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在询比地点开启。
八、递交报价文件方式及地点:
1、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比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接受邮寄(寄付)的报价文件。
2、询比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横九路与纵六路交口南300米(四川安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九、报价文件的制作(实质性要求)
(一)报价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质证明: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报价人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同步提交律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事项的书面承诺函。
4.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询比文件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采购需求应答表(对照询比文件列明的法律顾问服务内容逐项响应)。
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报价表,总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
7.服务团队配置及人员资质材料:明确2-3人服务团队的人员分工,提供主办律师、团队成员的律师执业证完整截图打印件,同时提交拟派律师近3年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查询拟派主办律师、团队成员在「司法部律师诚信平台」的执业信息页面,截取清晰显示首次执业日期的完整页面截图并打印加盖公章,作为执业年限证明材料提交。
8.宜宾市区固定办公场所佐证材料(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9.同类法律顾问服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注:报价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电子U盘1份(与报价文件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PDF文档存入)。
十、服务期限及地点
1. 服务期限:2026年10月-2028年9月,共两年。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主要在宜宾市)。
十一、付款方式
服务费按年度支付。第一年度服务费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年度服务费于第一年度服务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特别说明
1. 采购人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由3人及以上组成,按照评分标准(详见下表)对供应商的业绩、信誉、团队配置、服务方案及报价等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供应商。
2. 若出现综合得分最高并列的情况,由采购人自主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3.若本次询比采购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经评审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经评审小组确认,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根据《四川安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授权评审小组在出现下述情形时直接转换采购方式——有效供应商为2家的转为谈判采购,为1家的转为直接采购;结果仍按询比采购结果进行管理和统计。
4. 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重要提示:报价人必须完全响应所有实质性要求。任何一项不满足,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评分模块 | 分值占比 | 评价细则 |
商务评分 | 50分 | 1. 律所从业业绩(25分): |
技术评分 | 25分 | 参选单位结合粮食商贸、涉农国企合规需求制定针对性服务方案: |
报价评分 | 25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询比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5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公式: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25计算,保留2位小数。 |
十二、成交结果公示
本次询比结果公告在安徽省粮食产业集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
十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横九路与纵六路交口南300米(四川安垦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18383121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