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集团纪委 发布时间:2025-09-22 浏览次数:3003次
日前,集团党委出台《数字联合监督检查平台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强调要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增强集团监督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推动监督工作从“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
《办法》指出,除涉密或特别紧急事项外,集团本部各部门、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律通过数字联合监督检查平台进行准备与实施。同类监督检查事项应合并实施,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原则上应联合组织开展,从源头上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加重基层负担。
《办法》强调,主办部门拟开展监督检查前,需通过平台向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征集监督检查计划。若有相近安排,应统一整合为联合监督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因特殊情况线下发起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束后须及时将问题清单录入平台,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流程办理后续事宜。
《办法》强调,集团纪委加强对各类监督检查的统筹与监督,严格控制单一部门检查频次,对同一部门一年内独立开展检查超过2次的,集团纪委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