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景丰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车辆处置公告(第二次)
发布人: 安徽省机械化粮库 发布时间:2024-08-28 浏览次数:2501次
安徽景丰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处置方”)现有一辆公务车辆需要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处置,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自然人前来参与,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物
序号 | 车号 | 车辆品牌 | 购车时间 | 行驶里程 | 车险截止期 | 车况 |
1 | 皖PZ1010 | 雷克萨斯IS200 | 2016-3-3 | 15余万公里 | 2025-4-24 | 一般 |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安徽景丰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
三、车辆底价和报价办法
1.车辆底价
皖PZ1010保底价77700元。
2.响应人需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后(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签名的报价单)递交至处置方,同时通过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缴纳标准为3000元。处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未成交响应人的竞买保证金。
3.响应截至时间:2024年9月2日17:00前。
四、成交人确定
1.处置方将现场进行比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人,评审结果将挂网进行公示。
2.成交人不得以车辆技术状况为由悔标,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1.成交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天内付清购车款,逾期作放弃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处置方有权对车辆重新进行处置。
2.成交人全面负责车辆的过户手续办理,处置方予以协助,相关费用由成交方承担(办理完过户后交一份过户完毕的机动车辆登记证复印件给处置方),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当日进行车辆交接。
3.如若响应人有现场查看车况需求,请在处置公告期限内联系公告联系人。
4.开评审地点:安徽景丰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接收竞买保证金相关信息:银行转账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在截至时间前缴纳完毕;竞买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一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缴纳完毕时间,缴纳时请备注“车辆保证金”。
①账户名称:安徽景丰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②账户:184207812460
③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开发区支行
6、邮寄地址、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安徽景丰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春燕
联系电话:1386535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