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粮油经贸有限公司收购巢湖市国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项目、滁州市华源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清算注销项目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人: 规划发展部 发布时间:2025-11-13 浏览次数:917次
根据工作安排,安徽省粮油经贸有限公司计划收购巢湖市国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滁州市华源粮油储运有限公司计划清算注销,现拟对巢湖市国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滁州市华源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标段1:安徽省粮油经贸有限公司收购巢湖市国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项目
标段2:滁州市华源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清算注销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一)标段1
巢湖市国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注册于2005年,现注册资本472万元,注册地在巢湖市柘皋镇工业集中区阳光大道与金巢大道交汇处,目前股权结构情况为:安徽省粮油经贸有限公司持股220万元、占比46.6102%;6个自然人股东持股252万元、占比53.3898%(吴凤梅90万元、占19.0678%,吕茜茜90万元、占19.0678%,张立忠20万元、占4.2373%,任海20万元、占4.2373%,丁强16万元、占3.3898%,刘文惠16万元、占3.3898%)。
经营范围:粮油及其制品收购、储存;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原料、饲料销售;粮油原料烘干;粮油包装物、器材购销。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计:30,674,829.83元;(数据来源:评估基准日当期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
项目地点:巢湖市柘皋镇工业集中区;
评估目的:收购巢湖市国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
评估对象:全部资产与负债的市场价值。
(二)标段2
滁州市华源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100万元。股权结构为:储运公司持股40%(出资40万元),自然人股东高正平持股35%(出资35万元)、薛军持股10%(出资10万元)、陈万东持股10%(出资10万元)、庆兵持股5%(出资5万元)。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粮食仓储,散装的米、面、油等农副产品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仓储,饲料销售,仓库租赁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计:29,436,117.37元;(数据来源:评估基准日当期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
项目地点:滁州市南谯工业园区;
评估目的:滁州市华源粮油储运有限公司清算注销;
评估对象:全部资产与负债的市场价值。
三、最高响应限价:
标段1: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
标段2: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须通过资产评估机构备案。(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截图等证明材料)。
(二)近三年无违法执业受处罚记录,对公司及个人执业无不良行为。(附件1询比响应函第6条)
(三)项目团队中至少包括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评估师专职负责人,且项目中不得变更。(须提供职业资格证原件扫描件和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五、合同签订:成交单位确认后,标段1于10日内与安徽省粮油经贸有限公司、巢湖市国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标段2于10日内与安徽省粮油经贸有限公司、滁州市华源粮油储运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报告出具完成,不超过20日。
六、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商务评分标准(40分) | 评估相关行业的执业经验 (20分)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资产评估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满足要求的业绩合同得10分,本小项满分20分。 注:响应文件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委不予认可。 |
项目团队人员组成 (20分) | 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含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证书的,每个得5分,本项目满分20分。 注: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1.人员清单(格式自拟)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2.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派的所有人员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 |
技术评分标准(45分) | 评估工作方案 (15分) | 对资产评估方案内容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专业技术力量保障、项目组人员分工及责任划定、评估重点难点阐述、评估程序、评估方法、内部管控制度、项目实施的建议意见和措施等要素,本项满分10分: 1.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10<F≤15分; 2.方案内容较全面、较合理可行,得5<F≤10分; 3.方案有待完善,得0<F≤5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资源配备 (15分) | 供应商提供资源配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地点、团队组织形式、规模、结构(年龄、工作经验、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资产评估师数量和其他可以反映资源配置能力的证明材料,本项满分15分: 1.资源配置能力强,得10<F≤15分; 2.资源配置能力较强,得5<F≤10分; 3.资源配置能力较一般,得0<F≤5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质量控制 (15分) | 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方案、档案管理方案、保密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本项满分15分: 1.质量控制水平完善,得10<F≤15分; 2.质量控制水平较完善,得5<F≤10分; 3.质量控制水平一般,得0<F≤5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报价评分标准 (15分) | 本项目最高限价:标段1: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标段2:25000.00元(贰万伍仟元整)。 本价为含税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且不参与评审基准价的确定。响应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响应报价。 1.首先对各投标价的有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内容和范围进行核定,检查和评审投标范围内报价的完整性,以确定其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如果有重大缺项、漏项,或评标委员会认为与市场情况有重大偏离的作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值计算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通过初步审查的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评标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错误应予以修正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得分=(1-∣评分基准价-响应报价∣/评分基准价)×15 注: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分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相应内容作否决处理。 | |
七、响应文件格式:
1.询比响应函(见附件1);
2.评分办法中:评估相关行业的执业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评估工作方案、资源配备、质量控制等因素所涉及材料;
3.报价单(见附件2、附件3)。
备注:标段1、标段2需分别提交响应文件。
八、材料递交:
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8日9:00;请响应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8日9:00前将报价材料以密封形式邮寄到安徽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拒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凯,0551-65501378;
地 址:合肥市望江西路388号。
附件1.询比响应函
2.标段1报价单
3.标段2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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