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宿州刘圩粮库提升改造设计项目(二次)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一、项目情况安徽省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宿州刘圩粮库提升改造设计项目(二次)(采购编号:AHCQB-202500078)于2025年3月7日完成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如下: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宿州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淮北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采购人:安徽省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75号联系人:李主管联系电话:1870982370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G1栋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15155106447电子邮箱:1521099398@qq.com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3、被异议人名称;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3月11日